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 招生办公室
  • 2016年05月11日
   

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其前身为成立于1978年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长期以来主要从事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和培养工作,2012年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自201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

国科大本科生教育遵循“小规模、厚基础、重交叉、强实践”的原则,秉承“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的理念,致力于通过“精品化”教育造就追求科学梦想、献身科学事业、立志科教报国的未来科学家。

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国科大将在北京、辽宁、山东、江苏、浙江、陕西、四川、河南、湖南、湖北、云南、福建12个省市,招收360名普通本科生。另在陕西、四川、河南、湖南、湖北、云南6个省市,通过国家面向农村贫困地区高中毕业生的专项“奋飞计划”招收30名本科生。

一、招生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

招收理想高远、品德优良、学业优秀,热爱科学,并具备创新潜质的理科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在我校招生的12个省市中,北京、江苏、浙江、山东、陕西、湖南6个省市采用“综合评价”选拔和统考选拔两种方式招生,辽宁、四川、河南、湖北、云南、福建6个省份采取统考选拔方式招生。国家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奋飞计划”专项招生省份为陕西、四川、河南、湖南、湖北、云南6省。各省市的招生计划分配表如下:


各省市招生专业均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专业。另外新增天文学专业挂靠在物理学专业下招生,新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挂靠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下招生,新增环境科学专业挂靠在化学专业下招生。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四、报名方式

通过普通高考方式选拔的考生在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报考,具体报考方式请关注所在省市公布的报考指南和报名公告。

通过“综合评价”选拔的考生需先向国科大申请,具体的申请方式见本简章第五条;面试后入围的考生,须按照普通高考方式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通过“奋飞计划”专项报考的考生,按照当地省市要求和报名方式,在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批次报名。其报考资格由考生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五、“综合评价”选拔

1. 申请方式

所有申请参加“综合评价”选拔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注册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综合评价选拔申请表”。请打印该申请表,经中学教务处认定成绩并加盖公章,经中学校长或班主任签署意见及签名后,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至国科大招生办。

除申请表之外,欢迎考生提供关于各种能力和特长的证明材料(如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省市级三好学生、兴趣特长、社会活动等)。

2. 面试资格

国科大将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综合考察学生高中学习成绩、特长、获奖及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进行遴选。对于在数学、物理、生物、化学、计算机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以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国科大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面试形式与内容

国科大将组成面试专家组,在开展综合评价选拔的6个省市的指定考点进行面试。每个面试小组由3名专家组成。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面试前随机抽取分组编号,每5名考生为一组共同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约为1小时。面试过程对所有考生均相同,且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将留存备查。

面试将主要考察学生的数理基础、逻辑推理、学习兴趣、想象能力、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一般不出具刚性答案的题目。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可在我校招生网查询自己的综合评价面试成绩。

4.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 代表高考成绩(含省市认定的加分),Y 代表面试成绩(满分值与当地高考满分值一致),Z 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与当地高考满分值一致)。

Z由各省市考试院认定的成绩换算而得。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为A者,则Z为满分;成绩中每增加1B,在Z中按当地高考满分值的2%扣减;每增加1C,在Z中按当地高考满分值的3%扣减;出现D者,一般不考虑其申请。

5.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631日早800415日晚12:00

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2016415日(以收件邮戳日期为准)

面试入围网上公布时间:2016515

面试时间:高考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均以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 admission.ucas.edu.cn)公布时间为准。

六、调档比例

根据本校在各招生省份的计划安排和考生报考情况,按照当地省市招办的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

七、录取规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规则录取:

1. 通过综合评价入围的考生,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国科大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并在提前批次择优录取。

2. 通过普通高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 通过“奋飞计划”报考的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填报志愿、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政策。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2016年我校按“奋飞计划”专项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与其他方式录取考生同等待遇。

4.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省招办公布的分项(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等单科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八、收费标准

国科大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九、奖助学金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科大助学金(共分四个等级,即每人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国科大学业奖学金(自大学二年级开始,共分三个等级,即每人每年6000元、4000元、2000元)、“科苑帮学”基金(由中科院的学者发起设立)、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

十、监督制约机制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国科学院大学纪委招生监督电话:010-88256029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十一、附则

1.我校综合评价选拔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面试存在困难的优秀学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2.本招生简章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88256215邮政编码:100049

招办电子信箱:bz@ucas.edu.cn

各省招生组联系方式: